如何继承共同共有的房产?


继承共同共有的房产,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法律概念。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房产继承的场景中,常见于夫妻共有房产或者家庭成员共有房产等情况。 关于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形式来处分自己的房产份额。例如,老人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将自己在共同共有房产中的份额指定由某个子女继承。 在继承共同共有的房产时,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多种,可以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例如有的继承人想要房屋的所有权,就可以对其他继承人进行折价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然后按照各自的继承份额分配房款。若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时,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部分地区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