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共同共有房产该如何继承?


在了解农村共同共有房产怎么继承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共同共有房产。共同共有房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房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对于农村共同共有房产的继承,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因为是共同共有房产,所以要先将属于其他共有人的部分分割出来,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这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接下来就是确定继承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农村,还需要考虑宅基地的特殊性。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继承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办理继承公证的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归属。继承人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之后,凭借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继承人可以依据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