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业时如何判断是否为主动离职?

我最近失业了,想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听说主动离职不能领。我不太确定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是主动离职,所以想问问在法律上,失业的时候怎么判断是不是主动离职呢?具体有哪些判断的标准和方法呢?
展开 view-more
  • #主动离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判断失业是否属于主动离职,这对于劳动者权益以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有着重要意义。主动离职,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与之相对的是非主动离职,一般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客观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判断是否为主动离职,关键在于离职的提出主体和原因。如果是劳动者出于自身意愿,比如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想要自主创业、个人身体原因等,而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就属于主动离职。例如,小李觉得当前工作发展空间有限,于是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信,这就明显是主动离职。 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因为各种原因辞退劳动者,像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情况,就属于非主动离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不能视为主动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劳动者依据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实际判断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离职申请的内容、沟通记录、工作交接情况等。劳动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于离职性质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途径来解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