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撞人该如何判定?
今天我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别人,对方说我要负全部责任,但我觉得双方可能都有责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走路撞人的情况是怎么判定责任的呢?是看谁撞谁,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
展开


在法律层面,走路撞人责任判定主要依据的是双方的过错程度,这和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有相似之处,核心原则是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民事侵权领域的重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走路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导致撞人,那么其就需要对损害结果负责。比如,某人一边走路一边玩手机,没有注意前方路况而撞到他人,这种情况下该人就存在明显过错,通常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若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会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来分担责任。例如,两人都在走路时心不在焉,一个人没看前方,另一个人在逆行,结果撞在一起,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过错程度,这些因素包括事发时的具体环境,像道路是否狭窄、光线是否充足等;还有当事人的行为,比如是否遵守通行规则等。如果撞人导致他人受伤,可能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