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防范购房中的一房多卖陷阱?

最近在看房子准备买房,身边听说过不少因为一房多卖导致买房人利益受损的事情,心里很担心。我想知道在购房过程中,具体该采取哪些有效的办法来防止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保障自己能顺利买到心仪且产权没问题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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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房时,为避免陷入一房多卖的陷阱,有多种防范方法。 首先,可以进行预告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就好比给房子加上了一道“保护锁”,在办理预告登记后,开发商若再将房子卖给他人,这种交易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过要注意,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其次,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备案登记。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备案登记能让交易信息透明化,一定程度上防止一房多卖。 再者,买房时要及时网签,并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网签是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会给一个网签号,可通过网签号在网上查询。这样能使房产交易透明化,规范合同文本,保障买卖双方合法利益,也能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另外,买房前查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如果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可让中介写清楚“如果出现房屋纠纷,一房多卖的情况,卖家要负全部责任” 。 相关概念: 预告登记:是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的一种登记行为,能限制不动产在未经权利人同意下的处分。 备案登记: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让交易信息受监管。 网签: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备案并公布在网上,方便查询,规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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