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当下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以下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是保障权益的基础。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与平台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应认定为劳动关系,从而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如工资、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其次,完善劳动权益保障体系。在工资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台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休息休假方面,虽然新就业形态工作模式较为灵活,但也应保障劳动者必要的休息权利。例如,可以通过合理设定任务量、安排轮休等方式,避免劳动者过度劳累。 再者,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存在一定困难。可以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险模式,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根据《社会保险法》,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可以鼓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这些保险,同时推动平台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加强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平台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对于劳动争议,要建立便捷高效的处理机制,如通过线上调解、仲裁等方式,快速解决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