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迟延履行利息该如何入账?
我公司最近涉及一个执行案件,有迟延履行利息需要处理,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入账。想知道入账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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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迟延履行利息的入账问题,需要从计算标准、会计科目记录等方面来考虑,以下为你详细解答: ### 计算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时,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规定,参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计算公式为: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2014年8月1日之后的迟延履行利息,按每天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同时,还需要计算一般债务利息,即约定利息或者判决确定的利息。 ### 会计科目记录 从会计角度来看,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般归入“应付利息_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科目,但不包含在当期收入中,现金流量也不会计入。分录格式通常为:(借)应付利息_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XXX元;(贷)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XXX元。当企业因延迟履行而拖欠债务,且在限期内仍未履行的,该笔债务应计入当期负债,其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将陆续计入“应付利息_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科目,直至履行或期限满足为止。 ###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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