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如何申报个税?


在了解灵活用工如何申报个税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区别于传统的固定全职用工模式,是企业基于用人需求的波峰波谷,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在这种模式下,个人的收入来源和性质较为多样,所以申报个税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首先,要判断灵活用工收入的性质。一般来说,灵活用工收入可能被归类为劳务报酬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个人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讲学等项劳务的所得。经营所得则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等。 如果灵活用工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由支付方在支付劳务报酬时,按照上述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劳务报酬所得要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若灵活用工收入属于经营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在申报流程方面,如今可以通过多种便捷的方式进行。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通常由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操作。而个人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或者经营所得申报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逐步填写相关收入、扣除等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应纳税额。同时,要注意留存好相关的收入凭证、扣除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