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该怎么答辩?


在离婚起诉中,答辩是被告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是答辩。答辩就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起诉书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回应和辩解。 关于答辩的方式,主要有书面答辩和口头答辩两种。书面答辩就是被告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答辩状,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口头答辩则是在开庭审理时,被告直接在法庭上进行陈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接下来谈谈答辩的要点。如果不想离婚,在答辩中要着重说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以列举一些夫妻之间共同经历的美好时光、相互扶持的事例等,以此证明双方仍有感情基础。同时,分析导致目前矛盾的原因,表明愿意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解决问题,努力修复夫妻关系。 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也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对于财产分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要说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合理诉求,比如哪些财产是自己的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分割的依据和理由。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答辩中,要说明自己抚养子女的优势,比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同时表达自己对子女的关爱和抚养意愿。 此外,在答辩过程中,要注意语言文明、逻辑清晰、证据充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