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如何交易才安全?


安置房交易要确保安全,需从多个方面着手。 首先,明确安置房的产权状况是关键。安置房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查看安置房是否有合法产权登记很重要,只有产权清晰,交易才有合法基础。 其次,签订完善的合同是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环节。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例如,对于付款方式,可以约定分阶段付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再支付大部分款项,以此降低买方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安置房交易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 再者,办理合法的过户手续是完成交易的必要步骤。在满足交易条件后,买卖双方应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时,需携带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才正式转移到买方名下,交易才算真正完成。 此外,还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在交易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事项,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对交易合同进行审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从而更好地保障交易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