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安置房能否进行交易?
我手里有套安置房,但还没拿到手。最近有人想买,我也有点心动。可又担心没拿到安置 房就交易不合法,到时候出问题麻烦。所以想问问,没有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交易啊,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和法律问题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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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没有拿到手的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得了解安置房的定义。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给被拆迁住户安置所建的房屋。
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对于安置房,虽然法律并没有绝对禁止未取得产权的安置房进行交易,但这种交易存在一定的限制和风险。
一般情况下,没有拿到手的安置房往往还没有办理产权证书。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里的“不得转让”,目的是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所以从严格的法律规定来说,没有拿到安置房且未取得产权证书时进行交易,存在违反该规定的可能性。
从实际操作角度看,没有拿到的安置房进行交易,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合同。不过,由于没有产权证书,买方无法立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就意味着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房屋的产权仍登记在卖方名下。在此期间,如果卖方将房屋再次卖给他人,或者因卖方自身债务问题导致房屋被司法查封等情况,买方的权益就会受到严重损害。而且,因为没有产权证书,一旦发生纠纷,买方在维权时会面临诸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