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没有效力该怎么解决?
我买房子签了购房合同,后来才知道这合同可能没有效力。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房子我已经付了部分钱,也花了时间和精力去看房子、办手续。我想了解一下,面对购房合同没有效力这种情况,法律上有什么解决办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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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购房合同没有效力的情况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合同无效的概念。合同无效,简单来说,就是这份合同从法律意义上是不被承认的,它不能产生双方原本期望的法律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卖房者应该把钱退还给购房者。比如购房者支付了50万的购房款,卖房者就需要如数返还这50万。要是房屋已经交付给购房者使用了,购房者也需要把房屋归还给卖房者。 如果因为合同无效给一方造成了损失,有过错的那一方要负责赔偿。例如,因为卖房者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导致合同无效,购房者为此支付的装修费用、中介费等损失,卖房者需要进行赔偿。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损失。 要是双方对于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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