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要怎么走法律程序?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但是我对拆迁的法律程序一点都不懂,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想知道从开始到结束,整个拆迁过程都需要遵循哪些法律程序呢?希望了解清楚,避免在拆迁中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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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的法律程序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规划和计划。当地政府会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一些区域制定拆迁计划。这需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也就是说,拆迁不能随意进行,必须要有合理的规划和计划依据。 第二个阶段是作出征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同时,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这一步明确了拆迁的范围、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被拆迁人可以在此阶段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个阶段是评估。房屋征收部门会组织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评估结果是确定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第四个阶段是补偿协议的签订与实施。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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