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该如何缴税?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拆迁评估所涉及的缴税主体和相关税种等问题。 在拆迁评估业务中,主要涉及到提供评估服务的评估公司需要缴税,一般情况下被拆迁户在拆迁评估环节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纳税义务。评估公司提供的拆迁评估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评估公司提供拆迁评估服务就属于销售服务,所以要缴纳增值税。 对于评估公司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通常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可能会降低)。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的税率,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比如,评估公司取得10万元的评估服务收入,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不考虑税收优惠时,应缴纳增值税约为100000÷(1 + 3%)×3% ≈ 2912.62元;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假设当期进项税额为1000元,销项税额为100000÷(1 + 6%)×6% ≈ 5660.38元,那么应缴纳增值税为5660.38 - 1000 = 4660.38元。 除了增值税,评估公司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评估公司应将其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例如,评估公司年度收入为10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等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那么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0×25% = 5万元。 此外,可能还会涉及一些附加税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比如,评估公司在市区,实际缴纳增值税1万元,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0000×7% = 700元,教育费附加为10000×3% = 300元,地方教育附加为10000×2% = 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