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的劳务费一次性发放该如何算税?
我有几个月的劳务费是一次性发放的,以前都是按月发,这次这种情况我就不知道该怎么算税了。也不清楚和按月发放的计算方式是不是一样,想了解下这种一次性发放几个月劳务费的具体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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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务费在税法上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比如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对于几个月的劳务费一次性发放这种情况,在预扣预缴环节,它是按照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来计算预扣税的。比如,您一次性拿到了三个月的劳务费共6000元,因为收入超过了4000元,那么减除费用就是6000×20% = 12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6000 - 1200 = 4800元。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不过,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要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也就是说如果预扣预缴的税额多了,会退给您;如果少了,您需要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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