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共有房产如何过户到另一方名下?

我和家人共同共有一套房产,现在想把这套房产过户到我一个人名下。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走哪些流程。希望了解一下共同共有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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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共有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是指将原本由两个或以上共有人共同拥有的房产,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使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单独所有。 在法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共同共有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首先需要全体共有人达成一致的意愿。 接下来,根据过户的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和法律依据。 如果是基于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到相关税费的缴纳,例如契税、增值税等,具体的税费标准根据当地政策和房屋情况而定。 若是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赠与方和受赠方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以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同样,双方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赠与合同有相关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在赠与过户时,受赠方可能需要缴纳契税等税费。 另外,如果是因为继承发生的过户。当共同共有人一方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份额会由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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