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持部分在建工程该如何转让?


在建工程转让指的是转让方将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未建成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并由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自持部分在建工程的转让,首先要明确转让的合法性基础。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所以,若要转让自持部分在建工程,必须确保满足这些基本条件。 在转让流程方面,第一步需要进行项目的评估和尽职调查。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对在建工程进行详细的评估,包括工程进度、质量状况、债权债务等情况。受让方会通过尽职调查来全面了解项目的风险和价值。 第二步是签订转让合同。双方需要签订详细的在建工程转让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转让的范围、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合同的签订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步是办理相关手续。转让双方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等手续。在办理这些手续时,要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确保手续办理的顺利进行。 此外,转让自持部分在建工程还可能涉及到税务问题,如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和政策,在转让过程中也需要予以关注和遵守。总之,自持部分在建工程转让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操作,以保障转让的合法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