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离婚律师会怎么判?

最近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和另一半商量办了假离婚。现在有点担心后续有变故,想知道要是涉及到法律纠纷,律师对于假离婚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呢?主要想了解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方面的判定情况 。
展开 view-more
  • #假离婚判
  • #婚姻关系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 #法律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一明确概念。只要是双方自愿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即解除。 首先,从婚姻关系解除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一旦离婚证发放,夫妻关系就合法解除,通常不能随意反悔说这是“假离婚”就恢复婚姻关系。如果离婚后又想恢复婚姻关系,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只有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违法情况,才有可能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不存在这些情况,财产分割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最后,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在判定时以保护儿童最大利益为首要原则。法院会全面评估哪一方能更好满足孩子在情感、教育、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若孩子达到一定年龄阶段,如八周岁以上,法院也会尊重并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同时,抚养权判定还涉及探望时间安排以及抚养费用支付等事宜 。 总之,“假离婚”在法律上是被认定为有效的离婚,会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大家对待离婚一定要谨慎,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相关概念: 假离婚:在生活中人们通常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购房政策、获取经济利益等)而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仍有共同生活意愿或计划后续复婚的情况,但在法律上只要按程序办理离婚就是有效解除婚姻关系 。 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 胁迫: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