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差额征税扣除额是多少?
我在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工作,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对差额征税扣除额不太清楚。我们公司会有一些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等业务,想了解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些业务在差额征税时扣除额到底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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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差额征税是一种特殊的税收计算方式。差额征税,简单来说,就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来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扣除额就是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也就是说,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这些费用可以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比如,人力资源公司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100万元,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及公积金等共计80万元,那么销售额就是100 - 80 = 20万元,然后按照对应的征收率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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