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家庭的遗产该如何分割?


在组合家庭中,遗产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遗产的范围,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接下来,确定继承方式。继承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在组合家庭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可能相对复杂。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对于有扶养关系的认定很关键。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就可以认定存在扶养关系,从而享有继承权。在分割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总之,组合家庭遗产分割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分配,以保障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