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养五保户的遗产如何继承?
我家有个亲戚是散养五保户,现在他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我不太清楚这些遗产该怎么处理,是归集体所有,还是我们这些亲属可以继承呢?我想了解一下散养五保户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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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养五保户遗产继承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法律规定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五保户”的概念。“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散养五保户就是没有集中在养老院等机构供养,而是分散在自己家中生活的五保户。 在遗产继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散养五保户与集体组织或者其他公民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五保户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也就是说,五保户去世后,其遗产将按照协议约定归扶养人所有。 如果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五保户留有遗嘱的,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来处理遗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 若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精神,在处理散养五保户遗产时,如果五保户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进行了五保供养,在遗产处理时,通常会先扣除集体经济组织为五保户支付的供养费用等。剩余部分再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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