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包含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会因为各种原因被认定为无效。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是企业具备相应建设能力的证明,这就好比医生要有行医资格证才能行医一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其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合同无效。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挂靠”,就像是一个没有驾照的人借用有驾照的人的身份去开车,这是违反规定的。上述司法解释第一条也明确指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再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招标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最合适的承包人。如果必须招标的工程没有经过招标程序或者中标无效,就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招标、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无效。 另外,转包、违法分包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违法分包是指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情形。《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最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也会被认定为无效。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强制性规定禁止的行为,或者合同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总之,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