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企业所得税是调增还是调减?
我经营 着一家企业,在做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时,遇到了存货跌价准备的问题。不太清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存货跌价准备是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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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存货跌价准备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是调增还是调减,我们得先明白存货跌价准备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存货跌价准备呢,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发现自己的存货可能不值账面上那么多钱了,就预先留出一部分钱来应对可能的损失。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算出来要交企业所得税的那部分收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这里说的准备金支出就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因为存货跌价准备只是企业自己预估的损失,还没有实际发生。税法讲究实际发生原则,只有实际发生的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
所以,在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时候,由于这部分准备金不被税法认可可以扣除,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就要把这部分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调增。比如,企业原本计算出来的利润是100万,计提了10万的存货跌价准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要把这10万加上去,按110万来计算企业所得税。
要是后期存货真的发生了实际损失,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税务机关申报了,这时候就可以在实际发生损失的年度,把这部分实际损失金额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减。比如企业前面计提了10万存货跌价准备,后来实际发生了8万的存货损失并申报通过,那在发生损失的年度就可以把应纳税所得额调减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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