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伤该怎么解决?


临时工遭遇工伤后,解决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临时工虽然可能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和雇工自然也包括临时工。 其次,解决工伤问题的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是及时救治和报告。临时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步是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三步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最后,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