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1000元算敲诈吗?

我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想起之前了解到可以要求赔偿,就向超市提出赔偿1000元。但超市说我这是敲诈,还拒绝赔偿。我不太懂,正常要求赔偿怎么就成敲诈了呢?想问下我这种情况算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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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咱们来明确一下“敲诈”这个概念。敲诈勒索在法律上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用不正当的办法让别人把钱给自己。 而购买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这是消费者依据法律所享有的正当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也就是说,如果您购买到了过期食品,按照这个法律规定,您是有权利要求超市赔偿您1000元的。 只要您是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比如和超市友好协商,或者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等方式来主张赔偿,而不是采用威胁、恐吓超市工作人员等非法手段去索要钱财,那就不能算作敲诈。所以,正常情况下,您购买到过期食品要求赔偿1000元是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并非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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