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现在是否允许过继孩子?

我和我爱人结婚多年一直没孩子,亲戚家孩子多,想过继一个给我们。不知道现在法律允不允许这么做,过继孩子有啥要求和流程不?我就怕万一操作不合法,以后麻烦事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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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收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过继”这种说法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与之相对应的是“收养”。收养孩子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此外,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孩子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所以,如果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是可以收养孩子的,也就是类似传统意义上的“过继”。但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收养关系合法有效,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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