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期间被辞退,该怎么要求赔偿呢?
我朋友正在休产假,却突然被公司辞退了,她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能获得哪些赔偿,也不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相关的维权途径。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详细内容,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展开


在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涉及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赔偿事宜,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辞退行为的性质。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休产假期间辞退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辞退行为违法,那么需要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一位女职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她应获得的赔偿金为4个月工资,即20000元(3.5年按4年计算,经济补偿为4个月工资,违法辞退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另外,如果女职工存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失性辞退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女员工,且无需支付赔偿。比如,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她就无需支付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相应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提出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