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否按实际用途评估?
我家房子本来是住宅,但我一直用它开小商铺,现在面临拆迁。我想知道拆迁评估的时候,是按照住宅来评估,还是按照我实际经营商铺的用途来评估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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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拆迁通常是按实际用途评估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使拆迁补偿更加公平合理。 所谓按实际用途评估,就是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时,要考虑该房屋在拆迁时的实际使用情况。比如,原本是住宅性质的房屋,但被合法改作商业用途并持续经营,那么在评估时就应按照商业用途来计算房屋价值。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里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自然要结合房屋实际用途来考量。因为不同用途的房屋,其市场价值是有很大差异的。商业用途的房屋往往比住宅用途的房屋价值更高。 不过,要按照实际用途评估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来说,需要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以证明房屋确实用于特定的实际用途。此外,有些地方还可能要求这种实际用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满足这些条件,被拆迁人就有权要求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评估和补偿。如果拆迁方不按照实际用途评估,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复核评估、申请鉴定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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