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属于限定性净资产?
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应付职工薪酬”和“限定性净资产”这两个概念。
应付职工薪酬,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该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这里面包含了好多项目,比如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的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它是企业对职工的一种负债,也就是说企业欠着职工这些钱,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支付给职工。
限定性净资产呢,这主要是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中出现的概念。民间非营利组织如果接受了捐赠或者其他资产,而且捐赠人或者其他相关方面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用途限制,那么这些受到限制的净资产就被称为限定性净资产。通俗来讲,就是这笔钱或者资产不能随便用,得按照捐赠人或者相关规定的要求,在特定的时间或者用于特定的用途。
从法律和会计规定依据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其核算范围和处理方法。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限定性净资产也有相应的规定。
很明显,应付职工薪酬和限定性净资产是完全不同性质的概念。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的一项负债,是企业需要支付出去的钱;而限定性净资产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一种净资产形式,是组织拥有的资产 在特定限制条件下的分类。所以,应付职工薪酬不属于限定性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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