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医院没有责任吗?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我觉得医院肯定有责任,但医院却坚称他们没责任。我想知道在医疗事故这种情况下,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医疗事故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医院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医院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护士拿错药,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等,这些都属于医院有过错的情况。 不过,也存在一些情形下医院可能不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六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所以,判断医院在医疗事故中是否有责任,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如果患者认为医院有责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争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