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医疗纠纷医院是否负责?
前几天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不但没好转还加重了,我怀疑是医院治疗有问题。现在和医院产生了纠纷,我想知道在这种医疗纠纷里,医院是不是要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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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医院是否负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的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医院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过错。那么什么情况算医院有过错呢?比如医院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像医生在手术中出现失误,导致患者受到额外伤害;护士拿错药,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还规定了三种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当出现这三种情况时,法律就默认医院是有过错的。 不过,如果医院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符合相关规范,不存在过错,那么医院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比如患者自身的特殊体质导致治疗效果不佳,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这种情况下医院就无需担责。所以,判断医院在医疗纠纷中是否负责,关键在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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