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起诉的对象是医院吗?
我跟医院发生了医患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我不太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起诉的对象是不是只能是医院,还是也可以是医生个人之类的。我想了解一下具体该起诉谁才符合法律规定。
展开


在医患纠纷中,起诉的对象不一定只是医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机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强调的是,医务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患者损害,因为其行为是代表医疗机构的职务行为,所以通常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患者起诉索赔,一般起诉的对象就是医院。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可以起诉医务人员个人。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并非职务行为,而是个人行为,比如医生私自在家中为患者进行治疗并导致损害,那么此时就可以考虑起诉该医务人员。另外,如果医务人员故意对患者实施伤害行为,且与职务无关,患者也可以直接起诉该医务人员。 此外,要是涉及医疗器械等有缺陷的产品导致患者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也就是说,患者可以选择起诉医院,也可以起诉相关产品的生产者等。 所以,医患纠纷起诉的对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既可能是医院,也可能是医务人员个人或者相关产品的生产者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