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在宾馆是否合理?
我被执行监视居住,安排在宾馆里。在宾馆住感觉特别不自在,生活也很受限制,感觉像受罪一样。我想知道这样把人安排在宾馆进行监视居住合理合法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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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它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对于被安排在宾馆执行监视居住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你没有固定住处,司法机关安排在宾馆执行监视居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有固定住处,却被安排在宾馆,且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且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的情形,那么这样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就可能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如果执行机关要求你支付宾馆费用等不合理费用,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执行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若认为不合法,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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