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向父亲借钱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结婚后因为想买套房子,就向老爸借了钱,房子只登记在了我自己名下。现在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什么情况,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算啊?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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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后向父亲借钱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一起拥有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婚后向父亲借钱买房的情形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笔借款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使是一方单方面向父母借的钱用于购买房子,也常被看作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求,所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应地,购买的房子也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有明确约定,比如父亲明确表示这笔借款只是给夫妻中的一方使用,并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那么这笔借款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所购买的房屋也就有可能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外,若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的归属,那么按照约定来确定房产性质。 总之,不能简单判定该房产一定是或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借款用途、夫妻双方约定以及相关证据等多方面因素全面判断。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由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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