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加名字是否就属于赠与行为?
我名下有套房子,现在考虑给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我不太清楚,一旦加上名字,这是不是就算是把房子部分产权赠与对方了呢?加名之后会有哪些法律后果?我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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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房子加名字不一定就直接等同于赠与行为。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赠与行为的概念。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它的核心特点是无偿给予。 从实际情况来看,房子加名字可能存在多种情形。比如,夫妻之间在婚后加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精神,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在房产证上加名,这种情况更多地体现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约定,并不单纯是赠与行为。 再比如,在非婚姻关系中,如父母在房产证上加上子女名字,有可能是基于亲情等因素,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但也有可能是出于其他目的,比如为了子女落户、方便子女上学等。如果要认定为赠与,通常需要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需要赠与人有明确的赠与意愿,受赠人也表示接受。 所以,判断房子加名字是否为赠与行为,不能仅仅依据加名这一行为本身,而要综合考虑加名的背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来证明加名的真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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