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初次鉴定就可以了吗
我受了工伤,已经完成了初次鉴定。现在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这个初次鉴定是不是就足够了,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变动?需不需要再做别的鉴定?想了解一下工伤鉴定在初次之后还有哪些情况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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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初次鉴定并不一定就可以了。 初次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首要环节 ,若对初次鉴定结果没有异议,那么就可以依照这个结果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理。 但如果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另外,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满1年,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如各方认为伤情有所变动,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总之,初次鉴定后可能因对结果有异议或伤情变化等情况,还会涉及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所以,要综合自身实际情况来看待工伤鉴定环节,充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初次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第一个环节,在职工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对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首次鉴定。 再次鉴定:是对初次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在规定时间内向更高级别鉴定委员会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 复查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满1年后,因伤情出现变动而进行的再次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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