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增之后还是实际的利润总额吗?
我公司在进行税务申报时,对一些项目做了纳税调增处理。现在有点搞不清楚,经过纳税调增后的金额,还算不算得上是企业实际的利润总额呢?我想知道这两者之间到底有啥关系,希望懂的人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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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概念,即利润总额和纳税调增。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了多少钱,它是按照会计的规则和方法计算出来的。而纳税调增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因为税法规定和会计规定存在差异,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增加的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就导致了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会不一致。例如,企业发生的一些费用,在会计上可以全额扣除,但税法规定了扣除的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就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所以,纳税调增之后的金额不再是企业实际的利润总额。实际利润总额是基于会计核算得出的,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盈利情况。而纳税调增后的金额是为了计算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它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依据,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总之,纳税调增是为了让企业的利润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以便准确计算应缴纳的税款,和企业实际的利润总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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