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单位一墙之隔算上下班途中吗
我家跟单位就隔了一堵墙,平时上班直接穿过去就到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这还算不算上下班途中啊?要是在这期间出了意外,能不能按上下班途中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呢?特别想搞清楚这个,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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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单位一墙之隔通常也算上下班途中。 首先来说说“上下班途中”的概念,简单理解,就是职工从居住的地方前往工作单位,或者从工作单位回到居住地方的这段路程。法律对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并不是局限于大家常规认为的那种比较远的通勤距离哦。 从法律依据上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指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些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到家和单位一墙之隔的情况,如果每天都需要经过这堵墙来到工作单位,那么可以将它视为上班途中的一部分。只要是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正常、合理的路线往返于家和单位之间,即使距离近,也属于上下班途中的范畴。比如正常工作时间开始前,从家穿过这堵墙去上班;工作结束后,正常从单位穿过墙回家。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生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意外事故,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哦。 所以,家和单位一墙之隔这种近距离的通勤,依然是符合法律意义上的上下班途中的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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