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首付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准备结婚了,男方婚前付了房子首付。现在考虑婚后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这样这房子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要是以后有变故涉及财产分割,会怎么处理?主要就是想了解加名后房产性质以及后续分割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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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首付婚后加女方名字,这种情况下房产通常算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来说,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可以看作是一方把自己房产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赠给了对方,从而改变了房产所有权的归属,使其变成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男方婚前首付婚后加女方名字的情况中,加名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以房产符合成为共同财产的条件。 如果涉及离婚房产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 房产加名:指在房屋产权证书上增加其他人名字的行为,这一行为会对房屋所有权归属产生法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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