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第一年不交公积金是否合法?
我入职了一家国企,被告知第一年不交公积金。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自己也不懂相关法律规定。这涉及到我的切身利益,我想知道国企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依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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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对于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意味着,从职工入职开始,单位就有义务为其办理公积金缴存相关事宜。 而对于国企第一年不交公积金这种情况,从法律层面来看,是不符合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具有强制性的,并非企业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缴存以及何时缴存。国企作为用人单位,同样需要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法规。 如果遇到国企第一年不交公积金的情况,职工可以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按照规定为自己缴存公积金。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单位限期办理,如果单位逾期不办理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例如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通过这些途径,职工可以维护自己在公积金缴存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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