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押金不退了还要给水电费合理吗?

我租房子到期了,房东说押金不退了,可还让我交水电费。我觉得押金都扣了就不该再让我交水电费了,可房东不这么认为。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房东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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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押金和水电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费用,需要分开来分析。 押金通常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房东为了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租赁期间不受到损害、租客能按时支付租金等而收取的。当租赁关系结束时,如果租客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没有对房屋造成损坏,也没有拖欠租金等费用,房东应当将押金全额退还。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有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这里面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押金,但从合同的公平和诚信原则来讲,押金是为了保障合同顺利履行而存在的。 而水电费是租客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使用情况,租客有义务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如果租客在租赁期间使用了水电,就应该支付相应的费用。 回到房东押金不退还要水电费的情况,如果房东以合理的理由扣除押金,比如房屋有损坏需要维修,且扣除金额合理,那么租客还是要支付水电费的。但如果房东无故扣押押金,租客可以要求其退还押金,同时按实际情况支付水电费。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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