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让我停保灵活就业,这样做合理吗?
我之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现在找到了新工作,新单位要求我停掉灵活就业社保。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理,会不会对我的权益有影响,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新单位的这个要求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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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单位要求员工停保灵活就业社保这件事上,从法律角度分析是合理且必要的。 首先,让我们了解下灵活就业社保和职工社保的概念。灵活就业社保是为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群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方式,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自行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主要涵盖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而职工社保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新单位有义务为你缴纳职工社保。如果不停掉灵活就业社保,就无法为你办理职工社保的参保手续,因为一个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份社保。 不停掉灵活就业社保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一方面,重复参保并不能享受双重待遇,你缴纳的灵活就业社保费用可能就浪费了。另一方面,会影响新单位为你正常缴纳职工社保,导致你的社保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比如可能无法正常享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相关待遇。 所以,新单位要求你停保灵活就业社保是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为了保障你的社保权益能够顺利转移和接续。你可以按照新单位的要求,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社保停保手续,以便新单位及时为你缴纳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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