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当防卫一定属于危害行为吗?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有人说我这是危害行为,但我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我就想知道,正当防卫一定就是危害行为吗,这两者之间到底啥关系,我这种情况算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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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并不一定是危害行为。首先来了解一下正当防卫和危害行为的概念。正当防卫指的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而危害行为呢,是指在人的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来看,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是一种合法行为。当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时,它是为了对抗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危害社会。比如,张三在街上遇到李四正在抢劫王五,张三为了制止李四的抢劫行为,和李四发生搏斗,期间打伤了李四,张三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并不是危害行为。 但是,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可能就会构成危害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法律也规定了,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正当防卫并不必然等同于危害行为,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以及是否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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