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是否属于职工薪酬?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给我发的报酬有时候写着劳务费,有时候写着职工薪酬。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也不知道劳务费到底属不属于职工薪酬,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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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劳务费是否属于职工薪酬,我们需要先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劳务费指的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这里的个人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一般是根据劳务的完成情况,按照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获得报酬。比如,自由职业者为企业提供设计服务、翻译服务等,企业支付给他们的费用就是劳务费。 而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与企业存在雇佣关系,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定期支付给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同时还包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而劳务费并不符合这个定义,因为提供劳务的个人并非企业的职工,他们与企业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综上所述,劳务费不属于职工薪酬。两者在法律性质、支付对象、核算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明确这一点,对于企业准确进行财务核算、个人正确纳税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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