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全款买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我和伴侣在婚姻存续期间全款买了一套房子,钱是我出的。现在我有点担心万一以后婚姻有变故,这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婚内我全款买的房子到底属不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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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婚内全款买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购房的款项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同时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一人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婚前个人财产在性质上属于个人所有,用其购买的房屋自然也延续了这种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该房屋也属于约定的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然而,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无法证明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共同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婚内全款购买的房子不一定属于个人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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