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我和伴侣结婚后买了套房子,首付是我出的,贷款也是我在还。现在我们关系不太好,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在法律上,婚后买的这套房到底算不算我的个人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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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婚后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仅归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通常情况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不论是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还是经营所得等资金购买的房子,都属于这种情况。 然而,也存在婚后买房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可以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单独购买了一套房子,且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就属于其个人财产。此外,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并且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房屋也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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