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他人房屋算侵占罪吗?
我朋友未经我同意就住进了我的房子,还不肯搬走。我想让他离开,他却不理会。我不太懂法律,这种占用他人房屋的行为,在法律上会不会构成侵占罪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把别人交给你保管的东西、别人不小心落下的东西或者埋在地下的东西,自己霸占着不还给人家,而且东西价值还比较大。 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中对侵占罪有明确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接着分析占用他人房屋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单纯占用他人房屋这种行为并不直接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主要针对的是财物,这里的财物通常理解为可以移动的物品,而房屋属于不动产。不过,如果是受他人委托保管房屋,然后非法将房屋占有,并且造成了比较大的经济损失,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那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当遇到他人占用自己房屋不搬走的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人未经允许占用房屋,侵犯了所有权人的权利,所有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占用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房屋,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