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过了诉讼时效是否属于无罪?

我之前卷入了一起民事纠纷,对方现在才想起来起诉我。我听说有诉讼时效这回事,现在可能已经过了。我就想问问,过了诉讼时效是不是就意味着我无罪了呢?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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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诉讼时效”和“无罪”分别在法律里的含义。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如果过了这个法定期间去法院起诉,虽然法院还是会受理案件,但被告一旦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原告就可能无法胜诉。而“无罪”一般是在刑事法律领域的概念,指的是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表明在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主要影响的是当事人的胜诉权,而不是判定是否有罪。因为有罪与否是刑事法律的判定结果,和民事的诉讼时效没有直接关联。 在刑事案件里,涉及的是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过,这里的不再追诉并不直接等同于无罪。即使过了追诉时效,犯罪事实依然存在,只是不再进行刑事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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