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说不起诉可信吗?
我遇到点事儿,警察介入调查后,跟我说不起诉了。可我心里没底,不知道公安说的这个不起诉靠不靠谱。我不太懂法律程序,就怕后面又出啥问题,所以想问问大家,公安说不起诉到底可不可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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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司法体系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权力通常是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公安机关一般没有直接决定不起诉的权力。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撤销案件;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如果公安说不起诉,可能存在几种情况。一种是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按照规定撤销了案件,这种情况下自然就不会进入起诉程序。另一种可能是公安人员表述不准确,也许是告知你案件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但最终还是要由检察院来决定。如果公安人员的说法让你产生了疑惑,你可以进一步要求公安人员说明具体情况,也可以向相关的人民检察院咨询案件的进展和处理结果,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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