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结婚几年了,我有点担心这套房子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婚前买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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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情况一,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在他结婚后依然是他个人的财产。 情况二,若是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李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房子登记在小李名下,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小李,但小李需要对妻子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应增值进行补偿。 情况三,如果婚前买房,但是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可以看作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双方共同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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